7·8保险公众宣传日 | 购买保险,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很重要!
什么是保险责任?
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,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,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、伤残、疾病或者达到合同条约定的年龄、期限时承担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在保险合同中,保险责任条款具体规定了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范围,保险种类不同,保险责任也不相同。
什么是免责条款?
在规定风险范围的同时,保险合同还要规定责任免除条款。责任免除,又称除外责任,是指依法或者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,保险人不负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。
一般来说,人身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规定,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(一)风险是投保人、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。例如,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,故意伤害被保险人。
(二)风险过大,保险无法承保的。例如,发生战争、暴乱、军事冲突、核辐射、核爆炸、核污染等事故,伤亡面非常大,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承保力量。
(三)保险事故涉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。例如,被保险人犯罪致死,因其违反了刑法,保险公司将其列入责任免除部分;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毒品违反了社会公德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,保险公司也将其列入责任免除部分。
免责条款是否一定免责?
《保险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订立保险合同,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,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,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。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,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,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;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,该条款不产生效力。”
